第九百三十四章 证词相悖-《书中自有颜如聿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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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钟俞微微低头,“那天晚上我男朋友来找我,想让我换个正常的工作,我不愿意,跟他吵了一架,他提出了分手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们吵架是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“大概十二点半。”

    所有人都是一愣,公诉人更是眼瞳一缩,这个时间……

    “吵了多久?”

    “就一会儿,那时候很晚了,我不想吵到别人。”

    “你如何能确定自己跟男朋友争吵的时间是十二点半?”

    “因为他摔门出去后,我给他打了个电话,他没接,通讯记录上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六分。”

    这个时间比张大芳说的更明确。

    公诉人不自觉屏住连呼吸,这仅仅是为了推翻张大芳的证词吗?不,没这么简单,他心中慢慢浮出一个猜测。下一刻,他听到秦聿问出了关键问题:“案发当晚,十二点半的时候,你有没有听到楼上有争吵声?”

    钟俞摇头,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你当时在跟男朋友吵架,会不会没注意到?”

    钟俞略作思索,摇头:“如果是激烈的争吵,我肯定能听到,因为安福小区是很老的小区了,隔音很差,平时上下楼和隔壁说话大声点都能听到,除非是哪家做了隔音装修或者声音很小。”

    两个证人的证词冲突了。

    张大芳凌晨十二点半听到的争吵声可能是钟俞跟男朋友闹分手,而钟俞在同一时间里没有听到其他人争吵,同样是被害人一层之隔的邻居,若是邱承望和被害人发生激烈的争吵,她们应该都能听到。

    如果钟俞所言属实,那么邱承望和被害人在凌晨十二点半就没有发生争吵。

    而邱承望自己说过他和被害人有过争吵,那么,他们是什么时候争吵的?

    公诉人目光紧紧盯着秦聿,感觉答案马上就要揭晓。

    秦聿看着钟俞,再次提问:“案发当晚,你有没有听到楼上发生过争吵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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